今天不好意思又看了小喬的blog,然后思想又瘋了!!!

記得幾個月前某上海同學罵我泛濫的喜歡N多臺灣Indie

我懷著國民基本行為準則解釋了2天2夜,換來一句   "不要做那些惹人討厭的 我可以緘默。"

對的對的,這些人口中的所謂的"臺灣Indie”正是我所喜歡著幷且崇拜著的歌手或者樂團 

我并不覺得喜歡他們有甚麽不可以的

而且,我更加要鄭重的告訴你們的是

我以前還是靠喜歡梁詠琪她們才接觸到歌壇娛樂圈,進而又靠陳綺貞她們喜歡上臺灣Indie

我一點也不覺得羞耻。

或許現在的他們已經不再是我當初喜歡的她們了,幷且我也不再喜歡她們了。


另外,那些自以為是以為只有自己才配聽Indie的所謂大都市的貴族小姐少爺們,那些所謂的文藝小青年們!!!

麻煩你們不要見了所謂的"臺灣Indie"歌手們然后就熟,你們熟嘛,熟嘛!!!干脆烤熟算了!!!

你們無恥到還裝自己不是fans,裝自己不是追星,你們到頭來還不就是個小fans,還不是出了門,追了星了!!!

我是沒有你們熟,我是從鄉下出來的,沒有你們有文筆,文采,我就是fans,我直說就是了,我一點也不覺得羞耻。


我本來是一個很簡單的人,只是做喜歡的事情,為什么卻被你們這些人想得這么複雜呢?




PS:額~~~今晚又可以睡個好覺了

Posted by stephy6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1) Trackback(0) Hits(57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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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ments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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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無論

    大哥~我被音樂 明星的事情現在整得很亂
    但是我一直明白卻經常忘記的一點
    我也想告訴你
    音樂不是人生的全部 甚至不是主角

    人生的主角是親人 朋友 甚至不得不去做的工作(美其名曰:事業)
    音樂或者小說或者其他藝術
    都只是配角

    我們要怎樣活著呢
    我也不知道

    但是應該不是現在半死不活的樣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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